月饼是中秋赏月、探亲访友的佳品,而深受网友青睐的香港“美心月饼”也成为了大家心目中的“网红月饼”。但你知道吗?有很大的可能性你买到的月饼是假的,甚至连货也收不到!
2019年9月10日,临近中秋节,因为工作需要,林女士(化名)需要购买一批月饼,一次偶然的机会,她在淘宝上看到一家销售月饼的店铺,客服声称可以代发香港美心月饼,林女士了解到后表示有下单的需求。
“你加一下我的微信号吧,利用微信团购有优惠,原价每盒198元可以便宜10元,更划算。”林女士信以为真,心想自己购买的数量不小,优惠会更多,便按照店铺客服指示操作起来,随后通过微信转账预定了20盒美心月饼。
当晚18时左右,林女士收到了客服发来的快递单号,感觉一切安排有序的她并未察觉不妥,直到两天后收到快递时,林女士发现寄过来的只有一盒月饼,数量差了很多,并且她判断到手的这盒疑似假的,困惑愤懑的林女士立刻质问客服原由。
“还有一个大件没到货,你再等等。”客服的回答并未让她感到踏实,林女士便询问客服“大件”的快递单号,可一直未收到对方的回答,转眼间这位“客服”已将自己的微信拉黑,电话亦打不通,另一边林女士再次点进淘宝时发现,这家“网红月饼”的店铺已关闭下架,此刻恍然大悟的林女士才想到自己被骗了,遂马上拨打110报案。
警方接到林女士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,顺藤摸瓜,发现黄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2019年11月,黄某某落网,其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据其交代,2019年中秋节前,黄某某伙同他人(已另处)在淘宝平台注册月饼销售店铺,主体业务为“代发香港美心月饼”,以团购比较优惠、淘宝网不能直接下单为由,让被害人通过其私人微信账号下单付款,后将被害人拉黑失联。
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,2019年9月,黄某某利用互联网发布卖月饼的虚假广告,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,骗取被害人用于购买月饼的钱款,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2020年3月,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黄某某提起公诉。区法院认同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,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拘役五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
当前电信诈骗花样层出不穷,很多不法分子趁着“假日噱头”,制作精美的网页,打着令人心动的广告。一旦点击,轻则泄露个人隐私信息,重则被骗取钱财。本案中的两位受害人皆是轻信他人发布的虚假广告,进而被打着“优惠”旗号的“网红月饼”所欺骗。
检察官提示警醒我们,在网购时一定要挑选出正规门户网站平台,莫轻易转移第三方交易、支付平台,谨慎输入个人账户信息。同时,要留意知这些月饼是否是“无证出生”的问题月饼,卫生标准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信息都要明确,欢度佳节时也要时刻防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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